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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徐遵慈】
我國與新加坡在歷經二年五個月的談判,於今(2013)年11月7日簽署「台灣─新加坡經濟夥伴協定」(ASTEP),可望在立法院完成審查後,於明(2014)年生效實施。這是我國繼與中國大陸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紐西蘭簽署「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後,對外洽簽經濟合作協定(ECA)的另一項重要成績,也使我國出口商品涵蓋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比例升高至11%,對我拓展對外經貿關係意義甚鉅。
我國業者應善用ASTEP,加強與新加坡之貿易、投資與其他雙邊合作關係,同時在樹立ASTEP與ANZTEC為可行的模式下,繼續爭取與其他重要貿易夥伴展開ECA的談判或籌備工作。
ASTEP 助拓展新加坡與東協市場
根據WTO的統計,去(2012)年新加坡為全球貨品貿易的第十四大出口國與第十五大進口國,在服務貿易則為第十二大出口國與第九大進口國;而我國的貨品貿易出口與進口排名都是第十八位,服務貿易的出口與進口排名分別是第二十五位與第二十八位。顯見新加坡雖是人口小國,但在全球貿易占相當份量,ASTEP將有助我國拓展新加坡市場,帶來的經濟效益更可望高於ANZTEC。
根據我國海關統計,去年新加坡為我國第四大出口市場與第八大進口來源國,我對星出口額為201億美元,自星進口額為81億美元,我國長期對星享有大量貿易順差。由於新加坡原本即已高度自由化,絕大多數產品幾已適用零關稅,因此我國產品出口新加坡並不會感受到關稅調降的利益。然而,若由新加坡為東南亞區域的重要貿易樞紐角度觀察,未來我國或其他國家企業在新加坡設置投資生產據點,可選擇自我國以零關稅進口其所需原物料或半成品、零配件等中間財,因此我國對星出口的成長潛力相當值得期待。
運用區域中心 擴大國際業務
新加坡為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成員,經濟發展程度為東協十國之首,長期以來更是東協國家中吸引外人直接投資(FDI)的重鎮。新加坡政府效率向為國際肯定,多年來穩坐世界銀行(World Bank)發布的「全球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各國之冠,我國可在ASTEP簽署後,積極利用新加坡作為拓展東南亞與其他國家市場的灘頭堡,設立生產基地或區域總部、研發中心、商貿公司、行銷據點等。
根據我經濟部投審會統計,截至今年6月,我國企業在新加坡累計投資額共計105.66億美元,為我國在東協國家之第四大投資目的地,次於越南(274.29億美元)、印尼(151.80億美元)、泰國(133.50億美元)、馬來西亞(115.99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加坡投資的台灣企業以科技產業與服務業為主,包括台積電與聯電在星投資建立晶圓廠,以及華碩、宏達電、東元電子、光寶電子等設立商貿公司、區域總部或研發中心。新加坡更是我金融業、運輸業的海外投資集中地,目前在新加坡已有九家銀行設立分行,包括彰化銀行、台灣銀行、國泰世華、兆豐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及玉山銀行等;華航、長榮以及陽明海運、長榮海運與萬海航運則已在星設立據點與航點。隨著台星經貿關係逐漸深化,以及我國服務業與製造業積極前往東協國家布局,預期未來將有更多台灣企業前往新加坡投資。
目前新加坡正推動新的國家經貿發展戰略,將全力轉型為以資本、知識和創新為主的全球「亞洲中心」,積極吸引跨國企業和中型國際公司以新加坡作為據點,開拓業務到亞洲與世界其他地區。台星兩國經濟發展程度相當,在新加坡儼然成為東南亞區域的多國籍企業研發、貿易中心的趨勢下,台星藉由加強貿易、投資與產業合作,未來可成為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最佳夥伴。【完整內容請見《國際商情雙周刊》第382期;訂閱國際商情雙周刊電子雜誌】


轉貼來源:UDN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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