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研發創新已成為各國產生知識財,強化競爭力的重要主張。彼得‧ 杜拉克 教授曾指出「知識已成為當今唯一有意義的資源,傳統的生產要素並沒有消失,只是它們已變成是次要的…(Drucker, 1993)」。因此,當前全球經濟發展的重心主要落在科技創新與知識資源的競爭之上,中小企業唯有積極地投入研發創新,進而創造知識、擷取商機、產生價值,方能開創事業新藍海。
二、申請資格:
(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基準之事業:
1.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2.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三、應備資料:
(一)申請研發計畫請備妥以下資料:
1.計畫書:
(1)個別申請:一式5份。
(2)研發聯盟:一式8份。另應提出「SBIR研發聯盟合作協議書草案」。
2.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90年11月14日前通過申請之公司,未曾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者,得以原「公司執照」代替)、工廠登記證(無工廠者免附)等影本各2份。申請者如為事務所,應提出相關主管機關准予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創未滿1年之公司以最近1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及『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等影本各2份。
4.其他:
(1)申請者自我檢查表1份
(2) 廠商進駐育成中心或開放實驗室之證明影本2份(未進駐者免繳)。
參考文獻:
1產學藍海-政府研發 補助計畫 聯合說明會議程
2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 CITD )
3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
資料來源:政府 研發補助 申請SBIR、CITD、ASSTD
http://www.chuchun.com.tw/news.asp?ID=69&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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