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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佑寰】
據報載,宏達電何姓員工夫妻檔去年間為追求夢想家園而放棄高薪,舉家搬到台東池上經營民宿賣咖啡;另有曾服務於聯電的曹姓工程師在一趟東非壯遊之旅後,轉換人生方向改到台中開咖啡店,除了賣咖啡之外也賣起如晶圓般的鬆餅。這類半路出家創業開店的故事,時有所聞,更有許多人在咖啡店裡天馬行空地思考創作,或是與朋友腦力激盪後決定結夥開業闖江湖。可見咖啡真是創意的揮發劑,從咖啡店的經營也可一窺創業的奧妙!
咖啡店裡的創作與創業
參與蔡明亮導演多部電影的演員陸弈靜,曾在景美開了一家名為「吟陸商號」的咖啡店,據傳蔡導年輕時曾在那裡寫劇本,現在則跟長久以來一起搞電影的夥伴李康生與陸弈靜在永和開了一家「蔡李陸咖啡商號」。而以「傷心咖啡店之歌」一書走紅文壇的新銳作家朱少麟,也曾在「吟陸商號」進行創作。書中的「傷心咖啡店」就是由幾位前同事於公司倒閉後所開,女主角馬蒂在失去工作與愛情的沮喪迷途中偶然走進這家咖啡店,認識了那一群創業夥伴,也一起追尋人生旅程的意義。
咖啡店除可安慰受傷的心靈之外,也是創作與創業的好地方。九把刀在咖啡店創作「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創辦「地圖日記」網站的郭書齊與郭家齊兄弟,就是在台北車站對面的Starbucks萌生用地理位置連結社群故事的好點子,更進一步發展「百萬網友團購網」,後來甚至賣給美國Groupon團購公司而獲利致富;北京中關村有名的「車庫咖啡」則滋養了許多臥虎藏龍的新創團隊。到底一粒小小的咖啡豆有什麼魔力,可以激發創意並鼓動創業的勇氣?也許是因為咖啡豆在精心烘焙、研磨及沖煮之後產生種種化學反應所致,正如同中世紀的鍊金術一般化腐朽為神奇,將平凡的豆子施以魔法而催生出新芽嫩枝。
創業法律面面觀
近年來,開咖啡店蔚為一股創業風潮,許多年輕人初入社會不願寄人籬下,也有職場老兵為了一圓夢想而轉進開拓事業第二春,紛紛投入這個行業。創業得投入創意、技術、資金及人力等資源,必須跟許多主體發生法律關係,也可能遭致法律風險,從一間咖啡店的經營也可以綜觀創業相關的法律議題。
開一家咖啡店要先決定營業的主體形態,可能是獨資、合夥、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類型。如果只有一人當家做主,可採取獨資商號辦理商業登記。如果投資人有好幾位且擬採取集體決策模式,則以合夥或有限公司的類型為主。如果希望將咖啡店營業的責任限制在營業主體而不要連累到個人財產,可採用「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類型。如果咖啡店未來可能對外募資或希望提高投資額轉讓的變現可能性,最好採取股份有限公司類型。
【完整內容請見《管理雜誌》476期;訂閱管理雜誌電子版】


轉貼來源:UDN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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